港澳臺人員居住證續簽
2017-11-24
服務對象:員工
服務范圍:北京
受理地點:雅寶路總部服務大廳
受理時間:工作日
辦理條件:
1、證件有效期限為兩年,有效期滿,經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可辦理續簽手續
2、續簽應在有效期限屆滿前一個月內申請辦理,逾期證書自然失效。
所需材料:
以下所有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一份A4復印件:
1、《北京市工作居住證(港澳臺高級人才)續簽申請表》原件兩份(詳見下載);
2、與聘用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
3、申請人《港澳居民往來大陸通行證》或《港澳同胞回鄉證》或《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4、香港(澳門、臺灣)地區居民身份證;
5、企業營業執照(已年檢);
6、個人所得稅完稅證明;
注:1)提供2年的完稅證明,從續簽日期開始向前推兩年
2)個稅證明的空白處需人事經理簽字,注明聯系方式,并加蓋財務章
7、在京繳納的社保證明;
8、申請人在京合法有效固定住所證明:(1)本人房產證或購房合同及復印件;(2)租房協議和租賃稅票單據及復印件;(3)住單位公房的由房屋產權單位出具房屋產權證明或租賃合同及單位出具的申請人居住證明;(4)居住親友住房的出具房產證及親友雙方簽署的誠信聲明和雙方身份證及復印件。
下載表格:《北京市工作居住證(港澳臺高級人才)續簽申請表》
辦理流程:
1、符合申辦條件的員工向所屬業務部提交申報材料,審核合格后填寫《北京市工作居住證(港澳臺高級人才)續簽申請表》
2、業務部將港澳臺員工《北京市工作居住證》申請表及完整材料,遞交至FESCO工作居住證窗口。
3、FESCO初審通過后,報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
4、審批通過后,領取證件。
詳情參見
港澳臺人員申辦《北京市工作居住證》續簽流程.gif